为检验我县防空警报系统的性能和工作状况,适应战时组织城区防空和平时防灾救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南省人民防空通信管理办法》《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湘发〔2001〕15号)的规定及《湘西自治州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决定于2023年11月1日在我县城区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2023年11月1日上午9点30分至9点49分,二、警报试鸣范围:在白沙新城和武溪老城已安装防空警报器的区域统一实施同步试鸣,三、试鸣程序: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间隔5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时间3分钟,间隔5分钟,时间3分钟,泸溪县国防动员办公室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