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1)企业应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或决策咨询能力,(2)经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计划项目优先支持行政事业单位、学校、科研院所、乡镇基层单位、教育和卫生机构申报,新申报项目不予立项,6.牵头单位为企业的,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相关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要求为准),有到期一年后未完成项目验收的企业,1.自行推荐,2.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推荐,3.申报通知及指南中要求企业财务年报、季报均需提供从电子税务局中下载的报表,可采取“赛马制”方式同时支持2项,应签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提供,二、项目资金支持方式项目资金采取前补助+后补助的支持方式进行资金支持,项目批准立项后即拨付立项经费的50%,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拨付剩余的50%,联系人:刘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