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商服贸〔2023〕267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隶属海关、各区市场监管局、各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方案》(沪商规〔2023〕3号,以下简称《试点方案》)规定,经生物医药企业(研发机构)申报,区域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联合推进机制推荐,市级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联合推进机制认定,现公布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第四批),根据《试点方案》要求,纳入“白名单”的物品仅供名单内对应的生物医药企业在上海市范围内研发自用,不得用于临床试验、销售等其他用途,企业须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建立进口物品使用台账,区域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联合推进机制成员单位,及时向市级联合推进机制办公室报告,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2023年10月19日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第四批)序号申报区域企业物品名称规格型号(预计/实际)进口量申报HS编码1浦东新区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7-羟基羟脯氨酸30mg/支10支29397990992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阿朴阿托品盐酸盐20mg/支10支29397990993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盐酸利托林20mg/支10支29397990994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东莨菪碱氢溴酸盐三水合物20mg/支10支29397990995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去甲阿托品50mg/支10支29397990996奉贤区上海浦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D-半乳糖1mg-20g2.5kg29400090907上海浦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二甲胺四环素1mg-20g1.2kg29413020008上海浦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氯霉素钠1mg-20g1.2kg29414000009上海浦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N-乙基庆大霉素衍生物1mg-20g1.2kg294190100010上海浦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组氨酸化合物1mg-20g1.5kg392499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