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3〕230号,具体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一)高端化(含服务型制造)改造提升,支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工艺对原有装备、生产线、车间等实施数字化技术改造,二、项目要求(一)高端化(含服务型制造)改造提升、智能化(数字化)技术改造方向1.聚焦“415X”产业集群、标志性产业链,同一项目原则上不得获取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两项及以上支持政策,已列入以前年度省工业与信息化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重复支持,同一企业已有项目列入2021-2023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且未完成验收的,(二)绿色化(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方向1.工厂实施的能量系统优化、工艺(装备)改进、用能管理提升、能源梯级利用等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同一项目原则上不得获取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两项及以上支持政策,已列入以前年度省工业与信息化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重复支持,同一企业已有项目列入2021-2023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且未完成验收的,三、申报流程(一)高端化(含服务型制造)改造提升、智能化(数字化)技术改造方向1.项目组织,(二)绿色化(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方向1.项目组织,县(市、区)经信部门审核企业的申报材料,附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的通知(1).wps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