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高精尖资金)重点支持的领域和方向,根据《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现发布《2023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二批)》,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详见附件1),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详见附件2),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详见附件3),二、申报要求与说明(一)申报条件与要求1.申请高精尖资金的企业应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3年无严重失信记录,2.同一企业高精尖资金只能支持第一批和第二批高精尖资金指南的一个方向(集成电路设计产品首轮流片奖励、重点投资项目贷款贴息、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一季度稳运行奖励不受此限制),且申报项目应未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补贴或奖励支持,具体参照《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二)申报时间与流程1.2023年高精尖资金(第二批)申报时间为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可在指南发布当日至11月10日登录“北京通企服版APP-一体化申报平台-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3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二批)》的通知-立即申报”入口填写,按照填报指引对相关企业信息及对应材料进行申报(详见附件5),先通过“高精尖产业项目库”中填报(企业可通过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政务服务”-“办事入口”进入高精尖产业项目库进行填报),(三)其他事项1.项目单位应按照《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