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桐乡市美丽田园示范区创建指南和验收办法(试行)》(桐农〔2020〕253号)文件精神,在镇街道自验的基础上,验收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资料审阅、量化打分,对列入2022年度创建的美丽田园示范区进行了集中验收,现将验收情况公布:桐乡河山美丽田园示范区、桐乡石门美丽田园示范区、桐乡梧桐街道美丽田园示范区、桐乡凤鸣街道美丽田园示范区和桐乡屠甸美丽田园示范区均通过验收,按照《桐乡市“美丽田园”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桐政办发〔2020〕65号)文件规定,对于创建成功的“美丽田园”嘉兴市级示范区和桐乡市级示范区,市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80万元和5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现将验收结果、补助对象和拟补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桐乡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反映,联系电话:0573-88113873,序号名称验收情况补助对象拨付资金(万元)1桐乡河山美丽田园示范区(嘉兴市级)通过桐乡市河山镇人民政府802桐乡石门美丽田园示范区(嘉兴市级)通过桐乡市石门镇人民政府803桐乡梧桐街道美丽田园示范区(桐乡市级)通过桐乡市人民政府梧桐街道办事处504桐乡凤鸣街道美丽田园示范区(桐乡市级)通过桐乡市人民政府凤鸣街道办事处505桐乡屠甸美丽田园示范区(桐乡市级)通过桐乡市屠甸镇人民政府50合计310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