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彭阳县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彭农产办发〔2023〕18号)文件要求,经县农机中心自验和县级项目验收组现场抽查核对、查看资料,2023年彭阳县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农用残膜加工企业(第二批)共加工销售颗粒817.67吨,补贴资金408835.00元,项目验收合格,现将彭阳县2023年农用残膜加工企业第二批造粒销售补贴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1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彭阳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反映,电子信箱:pyxnjz@163.com电话:0954-701261912317附件:2023年彭阳县农用残膜加工企业造粒统计表(第二批)彭阳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