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2023年度宝鸡市科技创投基金项目征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基金支持对象基金支持对象主要为从事创业投资的投资机构及处于种子期、初创期、早中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具备如下任一条件的企业,尚未形成销售的企业,尚未形成成熟的盈利模式的企业,是指符合如下条件的企业,是指符合如下条件的企业,年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企业还需具备下列条件:1.企业具有优秀的管理团队,2.企业产品成型,三、基金支持方式主要采取跟进投资、直接投资方式进行投资和运作,跟进投资是对投资机构选定投资的目标企业,基金与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直接投资是指对选定的目标企业基金直接进行投资,如实填报《宝鸡市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五、联系咨询联系人:魏倩倩电话:3260239邮箱:qcybjs@163.com附件:宝鸡市科技创投基金项目申请书(2023年度).doc宝鸡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