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深圳交易团龙华分团工作方案》,做好我区交易分团组织和招商等有关工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起草了《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深圳龙华交易分团(企业团)资助申报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并形成起草说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即2023年10月3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一、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国鸿大厦2栋,并在信封上注明“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深圳龙华交易分团(企业团)资助申报操作规程修改意见”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dwjmk@szlhq.gov.cn,并在标题注明“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深圳龙华交易分团(企业团)资助申报操作规程修改意见”字样,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在意见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的,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755-23332709附件:1.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深圳龙华交易分团(企业团)资助申报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2.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深圳龙华交易分团(企业团)资助申报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