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推动我市市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支持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福建)分院、三明市氟化工产业技术研究院、永清石墨烯产业技术研究院、三明市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三明分院,围绕解决我市高端装备制造、氟新材料、石墨烯、新能源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技术难题,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开展科研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协同服务系统开发应用,高校院所、企业作为合作单位,(三)每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若项目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自筹解决,(五)申报项目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六)各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三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三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含项目各合作单位经费预算),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逾期不予受理,(三)各申报单位应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四)对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