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实施2023年春节期间稳工稳产促就业九条措施的通知》(明人社〔2023〕10号)精神,经审核,以下3人申请的70名新引进员工均为2023年引进劳动力,并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符合享受个人引工服务奖补条件,现予以公示,第一期个人引工奖补情况表序号申请人姓名务工企业名称引进劳动力(人)补贴标准(元/人)拟补贴金额(元)备注1蔡晖雄三明市联星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650030002温嘉丽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48500240003吕团胜福建德兴源化工有限公司165008000合计7050035000公示期:即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98-8793539,清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