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各县(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并转相关饭店:根据《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印发〈钦州市评定及复核三星级旅游饭店办法〉的通知》和《钦州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星级旅游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拟定于2023年11月上旬,组织开展2023年星级旅游饭店评定和复核工作,请在保持饭店正常运转的情况下,确保评定和复核工作顺利完成,附件:1.钦州市2023年三星级旅游饭店评定和复核工作方案2.附件2:关于印发《钦州市评定及复核三星级旅游饭店办法》的通知.pdf3.附件3:钦州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星级旅游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pdf钦州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2023年10月24日附件1钦州市2023年度三星级旅游饭店评定和复核工作方案根据《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印发〈钦州市评定及复核三星级旅游饭店办法〉的通知》和《钦州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星级旅游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一、评定和复核组成人员第一组:负责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和灵山县监督员:劳家建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场管理科负责人星评员:陆雨珊广西睿博盛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钦州市星级旅游饭店评定员吴彦蓉白海豚国际酒店副总经理、钦州市星级旅游饭店评定员第二组:负责浦北县、钦南区和钦北区监督员:王莹莹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场管理科正科级干部星评员:石华先北部湾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旅游管理教研室主任、钦州市星级旅游饭店评定员黄大应钦州市旅游协会会长、红海豚研学旅行教育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钦州市星级旅游饭店评定员二、评定和复核时间(一)第一组:2023年11月1日至3日,(二)第二组:2023年11月7日至10日,三、评定和复核日程安排11月1日(星期三)上午:灵山县正久大酒店下午:灵山县财富大酒店11月2日(星期四)上午:灵山县环宇酒店(11月1日晚上入住环宇酒店)下午:灵山县伯劳镇金聚景人和大酒店11月3日(星期五)上午:正元大酒店下午:自贸区中马产业园红树林酒店11月7日(星期二)上午:浦北县广源大酒店下午:浦北县南洋大酒店(11月7日晚入住南洋大酒店)11月8日(星期三)上午:蔓酒店(评定)下午:富丽华大酒店11月9日(星期四)上午:钦州市大海猫酒店花园分店下午:红树林大酒店11月10日(星期五)上午:恒商大酒店(评定)下午:海豚大酒店四、有关要求(一)饭店内外不得设置欢迎检查人员的标语或标牌,(二)饭店迎候人员不得超过3人,县(区)局陪同人员总数不得超过2人,(四)不得安排县(区)局或其他政府领导在检查期间对市星评委星评员的宴请,(五)按照《钦州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星级旅游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请与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场管理科劳家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