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原文件: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高质量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87号)等文件精神,量质并举打造一批符合江苏产业发展方向、市场前景广阔、带动就业显著的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和集创业培训、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融资服务、创业交流、跟踪扶持于一体的省级创业示范基地,现下达2022年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和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建设任务(见附件),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和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110号)(以下简称《建设通知》)中明确的建设标准,于8月31日前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交备案申请、备案汇总表和信用承诺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收到各设区市备案申请后于9月30日前集中发文备案,对发文备案的项目和基地,省级将在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奖励补助,每个项目按照《建设通知》中明确的标准给予3-10万元补助,每个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补助60万元、每个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补助60万元,每个省级创业培训(实训)示范基地补助30万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人:彭太平、梁钰,电话(传真):(025)83233844,电话:(025)83633143,附件:2022年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和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建设任务表.doc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2022年3月23日关闭本页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