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和《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韶府〔2021〕9号)文件精神,经高校毕业生本人申请,我局受理、审核,现对符合条件的申领对象进行公示,序号姓名性别工作单位毕业时间毕业院校补贴金额(元)1洪辉男广东三鼎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1.06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50002李苗女乐昌市新文广告传媒有限公司2021.06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50003朱润月女乐昌市廊田镇中心学校2021.06广东海洋大学50004李静华女乐昌市廊田镇中心学校2021.06广东药科大学50005刘雄斌男乐昌市廊田镇中心学校2021.06广东培正学院50006裴裕芳女乐昌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2020.06广州商学院50007祝云霞女乐昌市梅花中心小学2021.06广东培正学院50008余文沁女乐昌市梅花中心小学2021.06华南理工学院广州学院5000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公示的申领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51-5571150联系地址:乐昌市公主下路70号三楼309室邮编:512200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