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申请项目优质企业腾挪安置资助类项目一、资助标准(一)优质企业腾挪安置资助采取事后资助方式,给予资助:1.2021年10月8日(含)后搬迁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四、申请材料(一)《深圳市龙华区优质企业腾挪安置资助类申请书》(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已获得2022年优质企业腾挪安置资助类项目补贴企业无需提供)(五)经企业法人签字且加盖企业公章的搬迁后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费用发票或收据及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已获得2022年优质企业腾挪安置资助类项目补贴企业提供资助时间段后续租赁证明材料)以上申报材料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后,(二)工业和信息化局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代理项目申报,(四)纸质材料接收地点: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企业申报材料,优质企业用房成本资助类项目一、申请条件(一)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三、申请材料(一)《深圳市龙华区优质企业用房成本资助类申请书》(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四)经企业法人签字且加盖企业公章的新租赁厂房合同复印件、租赁费用发票或收据及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以上申报材料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后,四、其他注意事项(一)工业和信息化局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代理项目申报,(四)纸质材料接收地点: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企业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