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宝安区推动消费帮扶支持乡村振兴若干措施》(深宝规[2022]6号)等文件精神,②场地支持及消费帮扶中心建设支持:2022年9月2日-2023年9月30日二、政策依据及支持标准(一)采购支持,单家申请支持主体年度产品采购支持资金累计不超过500万元,按照区消费帮扶中心经营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5元的标准予以支持,四、申报材料(一)申报基本材料:1.项目申请报告,2.深圳市宝安区消费帮扶支持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1),(二)采购支持申报材料1.申报基本材料,(三)场地支持申报材料1.申报基本材料,(四)支持区消费帮扶中心建设申报材料1.申报基本材料,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提交纸质材料,六、注意事项(一)支持项目申报主体应按《宝安区推动消费帮扶支持乡村振兴若干措施》(深宝规【2022】6号)等有关规定,在申报项目前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提交备案表等备案资料(详见附件2)(二)申报区消费帮扶中心的申请主体原则上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在宝安区范围内实际经营面积600平方米以上,2、区消费帮扶中心展示产品为宝安区被帮扶地区的农产品为主,申报主体申报区消费帮扶中心需提交申请报告、消费帮扶中心可行性报告、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27660051附件:1.深圳市宝安区消费帮扶支持项目申请表2.深圳市宝安区申请乡村振兴和对口帮扶支持主体备案表深圳市宝安区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2023年10月18日附件:1.附件1-1:深圳市宝安区消费帮扶支持项目申请表.docx2.附件1-2:深圳市宝安区申请乡村振兴和对口帮扶支持主体备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