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旅产〔2023〕22号各市、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数字文化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决定开展2023年数字文化梯度培育企业申报遴选工作,二、申报类型及遴选标准数字文化梯度培育企业申报类型分为:领军型企业、骨干型企业、新锐型企业三类,之前已认定为数字文化梯度培育新锐型企业、骨干型企业的,参照相关标准申报更高层级梯度培育企业,数字文化梯度培育企业遴选标准,三、申报程序本次申报推荐工作,拟申报企业向所在地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提交申报材料,经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会当地经信部门审核后,推荐至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级经信部门复核后,其他佐证材料留设区市文化和旅游部门审核),请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时间节点,2.各市、县(市、区)审核推荐工作遵循分层审核推荐的原则,附件:1.浙江省数字文化梯度培育企业遴选标准2.2023年浙江省数字文化梯度培育企业申报汇总表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3年9月25日产[2023]22号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