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图文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图文解读视频解读解读链接:点击查看视频解读根据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补充解释》、《关于开展2023年度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龙农函〔2023〕18号)等文件精神,经各乡镇(街道)组织申报、初审,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中等职业学校审核,现将我市拟补助2023年度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时间:自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6日,共10天,2、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产业振兴发展科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联系人:张伟娟联系电话:0578-7122671附件:2023年度龙泉市雨露计划助学拟补助名单明细表(公示).xlsx龙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17日机构负责人:机构地址:联系方式:办公时间:公开电话:邮编:传真:邮箱地址: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