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内江市财政局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19〕140号)要求,四川省隆昌鹅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17户企业吸纳了38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申请2023年7月-2023年9月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139008.93元,经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五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向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劳务开发股反映(联系电话:0832-3992652),2023年7月-2023年9月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发放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