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企业初创时期提供人才引进招聘、人才住房需求、交通工具保障等方面的支持,现将组织申报我区2023年度“人才回归回乡创业奖励项目”事宜通知如下:一、政策内容人才回归回乡创业,(2)创业项目被国家、吉林省或长春市(含城区、开发区)认定为重点扶持项目,(4)享受人才回归回乡创业项目的企业,二道区人社局对申请人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和考察,市人才服务局负责对各城区、开发区人社局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市委人才办按程序对拟奖励项目名单进行审定,市人才服务局负责将审定名单进行公示,五、申报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回归回乡创业证明(包括原工作单位及地点、创办企业名称及创业项目、返乡时间及现居住地等内容,(3)被认定为重点扶持项目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及相关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2份)(4)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8)人才回归回乡情况证明:原户籍在长春市或在长春市有过工作和学习经历的相关佐证材料(1份),二道区人社局对申请人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市人才服务局负责对各城区、开发区人社局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市人才服务局负责将审定名单进行公示,八、受理地点受理部门:长春市二道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431—89680226九、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附件:1.《长春市人才回归回乡创业奖励项目申报审批表》2.《申报长春市人才回归回乡创业奖励项目补助汇总表》3.《长春市2023年回归回乡创业证明》长春市二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0月17日附件:附件1:长春市人才回归回乡创业奖励项目申报审批表.docx附件2:申报长春市人才回归回乡创业奖励项目补助汇总表.docx附件3:长春市2023年回归回乡创业证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