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兵团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兵财社〔2018〕120号)要求,对中小微企业、困难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其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全额补贴,根据各企业申报情况,现将享受补贴人员情况给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8月25日-8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单位或个人有异议,可向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902-2566206附:十三师新星市2022年第三四季度高校毕业生个人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公示表第十三师新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