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收缴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人保财险澜沧支公司:为充分发挥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作用,保障农村地区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农村住房保险重要意义农村住房保险作为面向农村广大群众的一种保险产,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二、保险方案(一)保险产品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JAB)政策性农村住房,(二)保险对象:澜沧县农村居民常住的生活用房,20000元/户合计205000元/户55元/户/年备注: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缴费标准为55元/户/年,乡(镇)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人保公司要积极做好理赔工作,充分发挥好农村住房保险理赔绿色通道的积极作用,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收缴工作涉及农户多,动员群众积极参保,今年农村住房保险收缴工作需于3月25日前结束,广泛宣传开展农房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