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泾源县中华蜜蜂产业专班2023年工作方案》(泾党办发[2023]13号)和《泾源县2023年闽宁协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泾党办发〔2023〕49号)精神,按照《泾源县2023年闽宁协作中蜂养殖“互联网+”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县农业农村局(蜜蜂中心)会同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宁夏众天蜂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轻工产业园区实施的中蜂养殖“互联网+”建设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按照项目目标任务和主要考核指标,实施主体全面完成了项目建设内容,验收结果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8日至7月27日,共10天,公示期间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县农业农村局(蜜蜂中心)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举报电话:0954-5610536泾源县农业农村局中华蜜蜂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