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工信联字﹝2023﹞10号各企业:根据《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稳增长增量奖补部分)安排计划的通知》(吉工信运行﹝2023﹞275号),申报企业在经营、信贷、纳税等方面信用良好,已经获得本年度本部门同类专项资金的企业不再重复申报,二、申报条件依据《2023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2023年一季度增量奖补部分及调整2022年四季度提前安排增量奖补部分资金额度)》分配方案,本次申报分为两部分:2022年四季度稳增长奖补资金申报条件为:2022年四季度产值增量2000万元以上且增速高于10%,2023年一季度稳增长奖补资金申报条件为:2023年一季度产值净增量3000万元以上且增速高于6%,三、申报材料1.申报企业向县工信局和县财政局提交申请文件,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4.2023年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022年四季度稳增长奖补资金)审核意见表(附件3-1)或2023年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一季度稳增长奖补资金)审核意见表(附件3-2),或2023年一季度产值表(需加盖统计公章)6.2022年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2023年1-8月份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6.企业信用报告(自主查询版),7.2022年度审计报告,相关部门需留存申报材料,三年内不得申报专项资金,联系人及电话:县工信局运行投资规划科刘磊0436-7252797县财政局产业发展科王楠0436-7222075附件:1.项目申报书封面2.2022年四季度工业稳增长企业基本情况表3-1.2023年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022年四季度稳增长奖补资金)审核意见表3-2.2023年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一季度稳增长奖补资金)审核意见表镇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镇赉县财政局2023年10月17日附件:附件1:项目申报书封面.docx附件2:2022年四季度工业稳增长企业基本情况表.docx附件:3-1.2023年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022年四季度稳增长奖补资金)审核意见.docx附件:3-2.2023年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一季度稳增长奖补资金)审核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