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2023年农业农村发展指导性任务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3〕41号)、《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北仑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试行)》(仑农发〔2022〕363号)、《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仑区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仑农发〔2022〕385号)文件精神,2023年动物防疫主体和人才素质提升拟补助资金,现将补助标准、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对补助资金发放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北仑区畜牧兽医总站反映,(联系人:段志涛,联系电话:0574-86782388)附件:1.2023年动物防疫主体队伍建设资金补助表.doc2.2023年人才素质提升补助资金表.doc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