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根据《福州市商务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大众茶馆”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商务流通〔2023〕73号)精神,现将我市2023年“大众茶馆”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给你们,请及时通知并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大众茶馆”试点项目单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开展申报工作,申报单位于2023年12月5日前向市商务局、财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二、支持对象第一、二批在营“大众茶馆”试点项目和2023年经各县(市)区、高新区验收通过并报市商务局的“大众茶馆”项目,三、支持标准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大众茶馆”场地租赁费用支出予以补助,五、申报材料(一)“大众茶馆”项目申报基本情况表(附件2),福州市商务局于2023年12月1日前预审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申报单位于2023年12月5日前向福清市商务局、财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于2023年12月20日前提出初审意见并联合行文向福州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申报,并填报《2023年福州市“大众茶馆”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福清市商务局将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公安局关于防止财政专项资金落入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的补充通知》(榕财行〔2019〕50号)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福州市商务局为项目申报材料审核工作责任主体,七、监督管理(一)福清市商务局及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核定和使用财政补助资金,联系电话:85168828)附件:1.2023年福州市“大众茶馆”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封面2.项目申报基本情况表3.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表4.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福清市商务局2023年10月17日附件下载附件1:2023年福州市“大众茶馆”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封面.pdf附件2:项目申报基本情况表.pdf附件3: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表.pdf附件4: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pdf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