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区会展业企业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政策内容,按营收1%予以奖励,1.对2021年10月至12月营收合计达50万元的,按该阶段营收1%予以奖励,2.对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营收合计达100万元的,按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营收总额1%予以奖励,二、申报对象:思明区会展业企业三、申报时间:2022年3月28日-2022年4月30日四、需提交资料1.思明区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申请报告(附件1),2.资金测算表(附件2)3.申请扶持期间的营业收入佐证材料(以下三种材料择一种提供即可):(1)经税务部门确认的企业纳税申报表(提交的申报表须能测算出申请期间营业额),(3)提供企业未审计财务报表的,需辅以相关纳税申报表佐证,可提供2020年的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等作为佐证),5.企业申报期间的营收统计报表(规模以上会展业提供):101基本情况表F203财务状况表,2.截至2022年4月30日未申报的,六、申报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地址:思明区民族路33号(思明区政府)504,附件:思明区会展业纾困减负政策(厦府规〔2021〕7号)申请表(申请报告)思明区商务局2022年3月28日扫一扫手机浏览附件:附件:思明区会展业纾困减负政策申请表(申请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