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高新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根据《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场运行调节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3〕75号)精神,现将我市2023年“大众茶馆”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支持利用公园、历史文化街区、景区等场所打造让老百姓喝得起、喝得安全、喝得放心、喝得舒心、主题鲜明且价格亲民的大众茶馆消费场景,二、支持对象第一、二批在营“大众茶馆”试点项目和2023年经各县(市)区、高新区验收通过并报市商务局的“大众茶馆”项目,三、支持标准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大众茶馆”场地租赁费用支出予以补助,五、申报材料(一)“大众茶馆”项目申报基本情况表(附件3),(三)单家“大众茶馆”涉及多个建设或运营单位的,(五)申报单位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的承诺书(所有申报项目均不得重复申报);信用中国查询记录,市商务局于2023年12月1日前预审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申报单位于2023年12月5日前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并填报《2023年福州市“大众茶馆”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1),各县(市)区、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须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公安局关于防止财政专项资金落入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的补充通知》(榕财行〔2019〕50号)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并根据审核比对结果确定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名单,市商务局为项目申报材料审核工作责任主体,七、监督管理(一)各县(市)区商务局及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核定和使用财政补助资金,附件:1.2023年福州市“大众茶馆”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2.2023年福州市“大众茶馆”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封面3.项目申报基本情况表4.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表5.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福州市商务局福州市财政局2023年10月16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下载:附件1-5.pdf福州市商务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大众茶馆”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doc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收藏收藏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