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拓展我县脱贫劳动力外出就业意愿,实现就业帮扶助力乡村振兴的目标,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等5家《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1〕10号)和《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1〕10号)文件具体要求,通过脱贫劳动力自主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复审,对我县2023年外出转移就业脱贫劳动力符合享受一次性交通补助995人31.46万元进行公示(补贴明细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自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7日,公示期内望社会各界予以监督,附件:2023年慈利县脱贫劳动力交通补贴明细表举报电话:0744-3238900联系人:苏麟慈利县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10月16日2023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转移就业享受交通补贴人员花名册(第1、2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