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关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的要求,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可申请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经企业申请和县人才中心审核,拟向惠州市柠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发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52-7870338,附件:2023年(第三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公示名单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0月17日2023年(第三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公示名单序号姓名毕业时间用人单位补贴金额(元)1龚嘉恩2016年6月24日龙门县小鹿画廊4928.22黄嘉聪2016年7月1日惠州柠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319.2合计72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