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8日,宁海县金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处罚决定书文号:(宁)应急罚﹝2019﹞063号)、宁波储力叉车有限公司(处罚决定书文号:(宁)应急罚﹝2021﹞013号)、浙江宝业幕墙装饰有限公司(处罚决定书文号:(宁)应急罚﹝2021﹞002号)、浙江元鼎元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处罚决定书文号:(宁)应急罚﹝2020﹞061号)、宁波迈拓斯数控机械有限公司(处罚决定书文号:(宁)应急罚﹝2021﹞027号)、宁波凯祥家居有限公司(处罚决定书文号:(宁)应急罚﹝2020﹞2000008号)、浙江中源幕墙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处罚决定书文号:(宁)安监管罚﹝2017﹞002号)因行政处罚信息,向宁海县应急管理局申请信用修复,此行政处罚决定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至申请日,不良信息披露已超过1年,期间未产生新的计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经宁海县应急管理局核对确认,该企业申请材料真实、准确,符合修复条件,按照《宁波市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同意对该企业该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信用修复,对该企业的信用修复申请进行公示,请向宁海县应急管理局科技与政策法规科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74-65229719宁海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