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资质批后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闽建许〔2020〕5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核查的指导意见》(闽建许〔2021〕4号)、《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厦建筑〔2021〕3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开展思明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核查情况本批次核查企业34家,有16家企业提交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书面材料或在资质审批系统提交材料,有1家企业在核查期内主动注销其企业资质,有16家企业经整改后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仍未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撤销其建筑业企业资质,三、工作要求我区所有建筑业企业应始终满足相应资质管理规定要求,要高度重视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今后资质动态核查将常态化开展,对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的企业,资质许可机关将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