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丹东市2021年省级玉米育种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监管工作方案》,二、责任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推进项目监管工作,具体负责调度振安区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对振安区项目建设进行定期督导检查,督促指导振安区落实项目属地监管责任、做好项目全程监管,振安区农业农村局是项目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全面做好项目监督管理、验收、资金支付、绩效评价等工作,振安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情况,每月1日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告相关项目信息和进展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开工、项目进度、资金拨付使用、项目验收等情况),市农业农村局要组织开展项目督导检查工作,振安区要认真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向振安区提出验收申请,市农业农村局要对振安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质量等内容以振安区提供的验收结论意见、决算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为依据,市农业农村局成立项目监管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