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有机肥生产及农作物秸秆加工利用企业: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3〕1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671号)以及《2023年惠州市博罗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县作为广东省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为切实抓好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工作,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效率,研究制定了《2023年惠州市博罗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公开遴选符合项目任务要求的农业经营主体予以支持,扶持建设1个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利用基地及1-2个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基地,现将《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宣传发动和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主体进行申报,并于2023年10月27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送博罗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农田建设管理股,电子版同时报送:blxzzyg@boluo.gov.cn,逾期不予受理(以纸质材料送达签收为准),(联系人:朱浩,联系电话:0752-6296703)附件1、2023年惠州市博罗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申报指南.doc附件2、2023年惠州市博罗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申报表.docx附件3、相关佐证材料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