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国家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10号)要求,经见习单位自主申报、市州审核推荐、综合评估等程序,拟推荐四川国光农资有限公司、特变电工(德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达州市通川区红十字医院等4家单位为国家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3日—10月19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028—87789046)或电子邮件(scsjyj@126.com)提出意见,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10月13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分享到:上一篇: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业务档案规范化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比选结果公告下一篇:关于四川省就业创业服务成果展设计服务项目比选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