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拨付由丽江市欣之艺职业培训学校承训的培训补贴和交通生活补贴共计94人143680元(其中培训补贴89120元,具体如下:1.2023年7月4日至7月12日在匹河乡瓦娃村开展的小锅煮品制作班培训补贴,符合报销脱贫劳动力生活交通补贴共计37人23120元,2.2023年7月14日至7月22日在鹿马登乡赤洒底村开展的小锅煮品制作班培训补贴,合格27人,符合补贴27人25760元,符合报销脱贫劳动力生活交通补贴共计26人16400元,3.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8月1日在石月亮乡左洛底村开展的民族歌舞表演班培训补贴,合格27人,符合补贴27人25440元,符合报销脱贫劳动力生活交通补贴共计24人15040元,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0月20日共7天,请以实名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886-3411593,福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