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办法(2022-2025年)》要求,现将深圳市东部生态产业园有限公司购置电动叉车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途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业务经办人反馈,附件:拟补贴项目表深圳市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2023年10月12日(联系电话:0755-28829979,邮箱:tanzhiqi@szpsq.gov.cn)相关附件附件:拟补贴项目表.doc为您推荐:相关政策解读: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