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群众:根据川人社发〔2021〕26号、泸市人社发〔2022〕1号、泸市财社〔2019〕146号文件规定,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10人以上的,再按每10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经泸州市龙马潭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初审,四川龙光泸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符合补贴条件,拟给予补贴共计0.8万元,现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龙马潭区就业局反映,附件:补贴花名册.xlsx泸州市龙马潭区就业服务管理局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