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群众:根据川人社发〔2022〕13号、泸市人社办〔2020〕60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经泸州市龙马潭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初审,泸州凯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符合补贴条件,拟给予补贴共计1000元,现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龙马潭区就业局反映,联系电话0830-2998291,附件:补贴花名册.xlsx泸州市龙马潭区就业服务管理局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