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我厅将对认定已满时间两年的省级星创天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一、评价对象认定时间已满两年的省级星创天地(名单见附件1),并将打分表、自评报告(附件格式见附件3)及相关附件加盖运营主体公章后提交至主管单位,加盖主管单位公章后报送省科技厅,评价为优秀和合格的,保留省级星创天地资格,2.对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评价材料,评价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评价结果认定不合格,并将相关责任主体计入信用档案,六、材料报送请各主管单位于10月30日前将各星创天地绩效评价材料和《河南省星创天地绩效评价审核汇总表》pdf格式扫描件及wps格式电子版统一发送到省科技厅农村处邮箱(文件名为“主管单位名称+星创天地绩效评价材料”),不再受理纸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