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水平村产业用地项目)》(编号:441900202367),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一、落实预留规模的原因加快松山湖重点产业项目落地,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规模问题,针对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用地需求紧张的实际情况,拟使用7.3990公顷(110.99亩)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二、预留规模落实的情况水平村产业用地项目需落实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7.3990公顷,落实地块位于东莞市松山湖科技园范围内,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批准后,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规划期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7.3990公顷,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五、批准日期:2023年9月28日,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2023年10月10日附件:1.附件1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jpg2.附件2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