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效能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23号)、《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楚雄州财政局关于落实以工代训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楚人社通〔2020〕76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云南金七制药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符合申领以工代训培训补贴条件,其中:序号企业名称以工代训时间申报补贴人数申报补贴金额(元)1云南金七制药有限公司2021.11.4-2021.11.3061470432楚雄云泉酱园有限责任公司2021.11.1-2021.11.304027842.83楚雄和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11.8-2021.11.305840304.84楚雄云植药业有限公司2021.11.1-2021.11.30107905605楚雄保利工贸有限公司2021.11.3-2021.11.3041270606云南神威施普瑞药业有限公司2021.11.3-2021.11.3011778151.87云南积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1.11.3-2021.11.304938019.68云南新世纪中药饮片有限公司2021.11.3-2021.11.302921978.29楚雄三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21.11.3-2021.11.30271970010昆明市宇斯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分公司2021.11.4-2021.12.314053438.811楚雄文鼎酒店有限责任公司2021.11.4-2021.12.313242295.212云南麻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1.11.1-2021.12.313141947.613楚雄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2021.11.4-2021.12.3142020000014云南爱尔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21.11.1-2021.12.311824106.415云南爱尔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11.1-2021.12.311925591.2合计1089778039.4补贴明细详见附件,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本次补贴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向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时间:2022年1月25日-2022年1月29日就业中心电话:0878-6550139基金监督科电话:0878-3016202地址:楚雄市自强路4号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