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2.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工信局、行政审批局、国资委,(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工信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发挥市、县民营企业服务中心作用,充分运用“惠企通”平台为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政策信息、办事指引、供需对接等综合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11.鼓励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发展改革委、国资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南通监管分局、人行南通市分行,(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五、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市场竞争力19.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20.梯度培育民营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21.提升民营企业创新能力,开展南通市优秀民营企业家、民营经济工作贡献突出单位通报表扬工作,广泛宣传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