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26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相关单位:为完善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9月25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完善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用体系建设,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用信息,是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组织(以下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相关市级单位”),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市范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用信息的采集、共享、查询和使用等活动,适用本办法,第四条(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用信息的统筹协调工作,并对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名义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信用信息,(五)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的失信信息,(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的增信信息,第七条(信息归集共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要求,第八条(信用信息应用)鼓励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积极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记录的数据,第十二条(信息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强信用信息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在开展信用信息管理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