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21号)文件: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5000元,现有申请初次创业补贴1人,具体情况如下:申请人:李佳航,2021年6月毕业于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11月16日取得营业执照,系初次创业且已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情况,监督举报电话:0316-5500380地址:大城县永定大街139号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