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连云港市促进返乡创业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十五届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返乡人员就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税务局)三、加大信贷支持创业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者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连云港市分行)四、大力支持返乡初创主体符合条件的返乡人员首次从事个体经营,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每带动1人就业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六、鼓励企业吸纳返乡就业企业直接招用返乡人员在我市初次就业,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七、强化社会保险扶持政策在市场监管部门首次注册登记起3年内的返乡创业失败人员,按实际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八、实施人力资源服务奖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本地企业(劳务派遣机构除外)输送返乡人员,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九、畅通返乡人员联络渠道鼓励各县区在连云港籍外出人员较为集中地区,是指2023年1月1日(含)之后回连创业就业人员,关联阅读:《连云港市促进返乡创业就业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我市出台政策促进返乡创业就业十大举措精准发力助“归雁回连”《连云港市促进返乡创业就业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视频解读《连云港市促进返乡创业就业若干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