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县(区)财政局、洪泽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洪泽湖治理保护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管理,现将《淮安市洪泽湖治理保护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淮安市财政局淮安市洪泽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0月10日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淮安市财政局办公室2023年10月10日印发淮安市洪泽湖治理保护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洪泽湖治理保护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管理,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淮安市洪泽湖治理保护市级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是指由市财政设立,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市财政局职责:负责奖补资金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第六条市管委办职责:负责奖补资金支持项目的实施方案审核,实施奖补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第七条县(区)财政部门职责:执行奖补资金预算,开展奖补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第八条县(区)管委办职责:根据相关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向同级财政部门和市管委办报送奖补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实施情况等资料,按照有关规定具体实施奖补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等,配合相关部门对项目开展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绩效管理以及项目资金清算等工作,第十九条财政部门对市下达的奖补资金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编制、管理情况和绩效等实施跟踪监督,2020年11月24日市财政局、市洪泽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淮安市洪泽湖治理保护市级财政资金奖补办法》(淮财农〔2020〕8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