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2〕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0〕5号)规定,按每人1500元/月的标准或当月就业见习不足10个工作日的不予发放当月见习补贴或当月见习满10个工作日不足1个月的按每人1500元/月×50%标准向见习基地发放由其预先垫支的见习补贴128250元,现将就业见习补贴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13日前通过当面、电话或邮寄方式(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向我局就业服务中心反映,监督电话:0776-7929839邮寄地址:乐业县罗妹广场对面附件:2023年乐业县拟发放就业见习补贴人员花名册(第六批)乐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0月9日文件下载:乐业县2023年拟发放就业见习补贴人员花名册(第六批)(1).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