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南宁市2023年支持服务业提信心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9月19日南宁市2023年支持服务业提信心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为推动南宁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另给予企业一次性10万元奖励,各开发区管委会](二)鼓励现代服务业企业扩大规模,对于2023年1—11月引进的年产值超20亿元(含)以上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各开发区管委会](五)盘活闲置房产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若4类为正增长的则给予10万元奖励,若4类为正增长的则给予20万元奖励,若4类为正增长的则给予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每家企业100万元一次性奖励,相关解读:《南宁市2023年支持服务业提信心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相关文件下载: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2023年支持服务业提信心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