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枣庄市贸易调整援助企业的公示根据《关于开展贸易调整援助工作的意见》(鲁商字〔2022〕6号)《关于开展贸易调整援助试点的通知》(枣商务字〔2022〕12号)要求,经企业申请、专家评审,拟确认以下企业接受贸易调整援助,现予公示,枣庄贸易调整援助试点项目资金分配表拟援助企业援助方式援助内容拟援助金额枣庄海扬王朝纺织有限公司事后援助产品质量认证援助322936.15枣庄龙翔针纺织品有限公司事后援助产品质量认证援助117358.28山东维高纺织服装有限公司事后援助产品质量认证援助109705.57合计:550000公示期自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枣庄市商务局反馈,联系电话:3327997、8079921,枣庄市商务局2023年10月9日。